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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友谊的书香味道(七)(1/1)

我在老家的时候只吹过笛子,而且还是那种自己用细毛竹做的笛子。

到竹林里面去选取一根大小合适的细毛竹,把中间的竹节打通;

然后在上面依次钻上吹孔,膜孔,六个音孔,两个基音孔后;

再在背面钻上两个助音孔,一把笛子就做好了。

最后剖开一截大竹子,小心翼翼地从竹节处取出白色的膜,再用点口水轻轻地黏在笛子的膜孔上,就可以吹奏了。

我从小就五音不全,但是自己比较喜欢唱歌。

尤其是喜欢做作业的时候,或者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小声地哼唱。

我也不会识谱,也不会打节拍,所以我只会用笛子吹奏自己会唱的歌。

那个时候,白水中学的校园里面特别流行弹吉他、吹口琴。

男生宿舍里有好几把吉他,放学后很多男孩子都跑到有吉他的宿舍去,排着队轮流练习。

阿辉是弹吉他的好手,同学们经常去向他讨教指法。

弹吉他真的需要有毅力和灵性,弹会了基本的曲子,还需要练习和弦,否则听起来就比较单调。

我也曾经试着去学弹吉他,可是我感觉太难了。

在椅子上坐好,把左手细瘦的手指头压在琴弦上,右手的指头才刚弹了“哆来咪花嗦”几个音呢,左手的指头就传来了钻心的疼,真的是太疼了。

也许是我的指头太瘦了吧,不适合弹吉他。

反正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便放弃了弹吉他!

就像我小时候在医院里面,跟着爸爸学写毛笔字一样,在我看到自己写出来的字有多么的歪歪扭扭,多么的不听使唤的时候,我就扔下毛笔,再也不练了!

口琴就容易多了,只需要知道哪个位置发哪个音,只要是自己会唱的歌,很快就可以把曲子吹奏出来。

于是我让向东和小李子陪着我,到新华书店去买了一把口琴。

从那以后,我们一回到宿舍,就经常围在一起练习。

我最先用口琴练习的是四大天王郭富城的一首流行歌曲:

“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还是该勇敢留下来。我也不知道,那么多无奈……”

熟练以后,我就把口琴带到了教室里面,经常在放学后坐到窗台上去一遍又一遍地吹奏,好像年少的心也向往着那懵懂的爱情。

后来在我生日的时候,向东买了一本名叫《流行歌曲》的书,作为礼物送给了我。

那本厚厚的书里面有五百多首各种各样的流行歌曲:

有最前沿的港台歌曲;

也有风靡大江南北的“西北风”;

还有《少年壮志不言愁》和《十五的月亮》这样的军旅歌曲。

没事的时候我就经常和向东他们抢着这本书来练习里面的歌。

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雨飛问我:

“游云,你那本书里面有没有《萍聚》这首歌?”

“嗯?啥歌呢?”

“《萍聚》!”

“我找一下哈啊。”

我翻开前面的目录。

还好两个字的歌曲不是很多,很快就找到了。

“雨飛,有这首歌。你会唱吗?”

“我当然会唱啰。我家里的录音机上经常放这首歌。”

“可是我不会唱。”

“啥?那上面不是有曲谱吗?”

“哈哈哈,曲谱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我不会识谱。”

“啊?!那好吧。反正上面都有歌词,你可以看着歌词跟着我唱。”

不久之后,我终于跟着雨飛学会了这首李翊君和李富兴演唱的《萍聚》: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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