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1/1)
沈朝惜有点自责。
看他这样子。
怎么像是被她辜负了?
然后来找自己对他负责的样子啊。
她想了想,白皙绝美的脸,被午后的阳光笼罩着,好似薄雾一样。
“那天,我喝多了酒,记不太清了。”
沈朝惜看着他说,眸色有些晦暗不明,她的声音也含糊不清的。
“你要是觉得,比较吃亏的话,我也可以让你亲回来。”
“毕竟,去玩嘛,又不是玩不起,你说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还对视上了陆云洲漆黑的一双眼,她的眼睛淡淡的。
分明是很深情的一双桃花眼,可她的眼睛里,绝没有半点情意。
男人肤色偏白,白皙的脖颈露出来的喉结凸起,他薄唇轻抿着,一双漆黑的眼眸藏在薄雾中。
面色淡然的,听着眼前小姑娘说着负心的话。
“嗯。”陆云洲应声。
他的身姿挺拔而矜贵,清冷中,如同一棵峭壁上的松树,给人以沉稳冷静的感觉。
就这样听着她说完这句话,喉结滑动了一下,沈朝惜蹙着眉,视线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都是成年人了。”
沈朝惜眉心蹙了起来,她听着男人低沉而充满了磁性的嗓音。
脑海里,倏然浮现出,那天晚上,她的唇瓣,带有湿濡的触感,落在了他的诱人喉结之上。
还怪让人脸红的。
她那天怎么就,脑子被雷给劈了呢。
对他的喉结下手,她也真是做得出来啊?
她那天喝酒了吗?
好像是喝了点。
但不至于上头啊。
“我们有婚约在身上。”
他的眼眸里溢出来的情绪,好似峭壁上忽然起了雾,薄薄的,不见迷踪的轻柔中,带有着冷感。
“被朝朝亲,不算吃亏。”
陆云洲神情淡然的脸庞上,一双幽深的眼眸,眸底一片风平浪静。
好似无意中,掠过了一缕微妙的幽光,也是一闪而逝,令人难以察觉到。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性感的磁性,加上那滑动的喉结,在日光下白皙诱人。
沈朝惜眉心拧紧了。
以前,他不是总是冷着一张脸,话也很少的吗。
怎么今天跟爷爷吃了一顿饭,就信口胡说上了?
而且,朝朝?
他是怎么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看来还是她失算了啊。
“大小姐……”
就在这时,一束明暗光影斜过来,打在了沈朝惜的脸上。
她回头,就看到了沈家的佣人,跑过来,并且对她说。
“大小姐,陆少爷,小姐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
“并且老爷还说,如果大小姐在御清园有什么住的不惯的地方,是可以回家来看看的。”
沈朝惜:回家,来看看?
她还是他的亲孙女吗?
并且连行李都已经让人给她收拾好了。
就差没把她直接打包,扔到御清园里去了。
看来爷爷这回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要把她扫地出门了。
也好。
反正就要到秋季的军演了。
她被总军区上面强行休假三个月,说是她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让她好好养身体。
眼看着,也快要满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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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去说了吗?”
沈老爷子躲在湖边的大树后面,偷看着树荫下的两个人。
而那名佣人跑回来,对沈老爷子说:“老爷,已经跟大小姐说了。”
“那就好,那就好啊。”
沈老爷子心满意足的,背过手去,往休息的凉亭方向走了。
殊不知,沈朝惜清冷的一双眸,在听到佣人的话以后。
静静看向了湖边,某转身离开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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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行李放在车上以后,一路驶向京城中心区域,穿过了繁华的商业区。
就是周围绿荫笼罩的单独的,联排别墅。
到了御清园,车停下来,而前方是一个花园的大门,门牌号写着,御清园,339号。
御清园,是陆云洲自己的住处。
他从成年后,就搬出来了。
并不是住在陆家。
所以沈朝惜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其实也就是两个人搭伙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这样想的。
但是来到御清园的时候,陆云洲脚步停下来,他看着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
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独栋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
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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