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富家女(17)(1/1)
罗英杰一开始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还自作聪明的闭口不谈。
他还想着等会打电话叫林慧来警局出钱保释自己,然后再请个好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估计问题不大,主要是他觉得自己最多只是从犯,应该罪名不重。
没想到的是,警察手里掌握了充分的证据,他们创办黄色网站以此牟利罪名确实不怎么严重,但是其中牵扯到了涉嫌拐卖幼童,侵犯虐待幼童,利用那些虐待侵犯的视频上传网站牟利,这些可就是重罪。
港岛律法对这块的罪行的量刑特别严格,如果查实了的话,至少二十年起步。
罗英杰知晓这些后,开始头上冒汗,立刻要求给他的妻子打电话,要求请律师。
而这时候的林慧早就知道了这个事情,自然不会顺着他的心思来。
早在昨晚琳达给她发来罗家一家人情报的时候,就向林慧说明了下一步的动向,事先报备了今天的行动。
对于罗家一家子人的处置,林慧的意见和琳达相同,自然是越快越好,所以对此全力赞成。
所以,早在罗英杰被从酒店带走的时候,罗母陈美娟就已经跟林慧大电话求救了,林慧只是敷衍着,并没有真的采取什么行动,因为她知道,罗母也快进去了。
果然,罗英杰这刚到警察局,罗母陈美娟就因为贩卖假奢侈品诈骗的罪名被逮捕了进去。
她甚至不知道,她的大儿子在同一天,差不多的时候,因为贩毒而被扫毒组给来了个人赃并获。
而罗家的大家长罗伟雄倒是比较幸运,没有跟警察沾边,因为他在前一天晚上,罗英杰和陈美娟离家之后没多久就被人蒙着头绑走了。
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厂被拿下蒙头的黑布之后,他才发现绑他的人是如今的社团大佬齐哥派的,他根本不知道齐哥为什么派人来绑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原因。
直到齐哥拿出了一张陈旧的女孩子的照片给他看,问他认不认识照片上的人,他才面色大变。
这个女孩子他不止认识,还打过交道,甚至,这个女孩子的命就是在他手上没的。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他一天夜里偶然遇见了这个穿着暴露行为放荡的女孩子,以为她是出来卖的,便要求她为他服务。
谁知道那女孩子拽得很,不顺从不说,还对他口出狂言,破口大骂,他一时生气就对她用了强,谁知道她竟然反抗如此剧烈,还大喊大叫,于是,他不小心把她给掐死了。
当时,他还是有点慌张的,虽然他是警察,也杀过人,但那些都是罪犯,这次却是以这样的方式终结了一个无辜路人的生命。
于是,他就将那个女孩子的尸体用麻袋装了起来,坠上石头沉了海。
后来,事情过去久了,也没有什么人再提,他也就渐渐忘了这回事。
没想到,时隔好几年,这事竟然又被人给翻了出来。
不过,这种事,他自然是不能认的,于是,他就来个抵死不认。
谁知道,齐哥竟然拿出了一堆白骨和一份DNA检测报告,说这个尸骨就是他妹妹的,而在那堆白骨被捞起来的时候,中间还夹杂着一个带有警员编号的徽章,这个警号,正是属于他的。
罗伟雄的脸色霎时变得苍白无比,当时他事后发现警章不见了,还曾经回去事发地找过,但是根本没见踪迹,没想到却是慌乱中和尸体一起被扔进了大海。
但是他不明白的是,都过了这么些年,齐哥是怎么找到这些尸骨的,不应该被海水冲走泡烂了吗?
可惜没有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齐哥也不会回答,他只是让人用胶带封住罗伟雄的口鼻,捆住手脚,捆上石头,用他处理他妹妹尸体的办法,将他扔进了海里。
自此,罗伟雄就彻底成了一个失踪人口。
但是,现在罗家其他三人都进了警局,根本无人顾得上追究他的行踪,等几年后陈美娟从监狱里出来,想找罗伟雄的时候,他的白骨早就不知道飘荡在哪个海域了。
不过林慧还是去了一趟警局的,做戏要做全都到了这个地步了,还是再演一演吧。
于是,警局内就上演了一出“富家女惊闻丈夫为基佬,当场哭晕要离婚”的一幕。
演完最后一场戏的林慧从警局出来就擦干眼泪,若无其事的去了早就打探好的那家律所。
就当那些眼泪是为原身而流的吧,前世她根本来不及哭泣就被罗家人迷晕了,然后被捂住口鼻窒息而死,最后被分尸。
话说回来,原身下场这么凄惨,总感觉对罗家人的报复太轻了呢,总要他们都为原身偿命才行啊。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先把这个婚给离了,尽快恢复自由身,才好发展事业呀。
报仇的事可以等以后慢慢来,反正一时半会罗家人是别想出来了,等林慧腾出手来有的是办法收拾他们,钝刀子杀人才更疼呀!
于是,林慧到了律所,直接跟接待的人说有案子要找孙大状。
孙大状是目前港岛最负盛名的离婚律师,成名已久,出道二十年来几乎极少有败绩。
其实林慧的这种情况找个普通律师也是可以顺利的把婚给离下来,但是林慧想尽快办理,那就非得一个有分量的律师出面不可。
毕竟,她曾经在法律圈混了这么久,对于一些行业内的所谓“潜规则”还是了解的。
同一个案子,一个重量级的大状出面和一个普通律师出面的效果绝对不同,所以,为了省事和图快,林慧直接找了孙大状出面。
幸运的是,孙大状目前手上没有什么太复杂的案子,林慧价格开的又足,所以,孙大状还是接下了这个没有什么难度的普通离婚案。
见林慧提供的证据完整清晰又齐全,孙大状更是满意,难得遇到配合度这么高的客户。
虽然即便林慧的证据没有这么详实,他仍然有办法维护好林慧的权益,将离婚案顺利的办下来,但是有了这些,可省了他不少功夫,节约了不少时间。
因此,孙大状接了案子,收齐了材料递交到家事法庭之后,就明确的告知林慧,没有意外的话,她的案子有望在一个星期内判决。
这让林慧喜出望外,据她所知,以往家事法庭判决离婚案最快也要半个月的功夫,这个孙大状可真是给力,看来,高额的律师费是给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