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头头是道(1/1)
周老师有些难为情的看着顾笙,眼中不由自主流露出了向对方求救的神色,她顿了顿才开口。
“李康家长,你看这……”
李三婆娘才不管顾笙说的什么影响职业生涯,其他小朋友和小朋友家长效仿怎么办。
那都是其他人的事,关她什么事。
李三婆娘眼睛吊起来,今天不管是顾笙来也好,还是其他人来也好,她这个赔偿款是要定了。
李三婆娘:“顾笙,我劝你别多管闲事,你又不是我儿子的班主任,再说了,今天这架是叶云他儿子张林主动先动手的,这他刚刚已经承认了,你就是说破天了,那也是先动手打人的不对,叶云应该赔我家儿子医药费,至于赔多少钱,自然是我这个苦主说了算,五百块,一分不能少,这钱不光要给我儿子看病,还要给我儿子加营养,谁知道那小子有没有把我儿子打出内伤来,我儿子这两个月可得好好补补,还有什么精神损失费的,要她五百已经是看在我们都是一个村的份上给她乡里乡亲价了,要不然,叶云她怎么不得赔一千。”
叶云都快被李三婆娘的无理取闹气死了,可偏偏当着顾笙的面,她又放不下面子和李三婆娘一样撒泼,无理取闹。
顾昀看着不依不饶,自以为自己说的头头是道的李三婆娘,淡淡的开口。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先动手打人的要负责另一方的全部医药费,除非另一方未还手,或另一方的还手属于正当防卫范畴,而很显然,李康同学并没有未还手,还手力度也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那李康和张林的打架就属于互殴。
而根据我国法律,互殴处理主要看另一方的受伤程度,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打架致人轻微伤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打架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觉得李康和张林这伤属于什么伤呢?”
李三婆娘闻言立马开口,“我儿子都被打成这样了,肯定是属于重伤,按你这样说,叶云她儿子那就得坐牢,我现在都不用他坐牢,只要赔五百块就能私了,已经够意思了。”
叶云:“……”
这货到底有没有听顾笙说话,打架并不因你先动手就得赔偿另一方,按顾笙说的,她的叉烧包儿子和李康属于互殴,互殴处罚规则,要看这两孩子的受伤情况,而现在显然是她儿子受伤更重好不好!
顾笙听见李三婆娘的话,勾了勾嘴角。
“受伤严重不严重,可不是你说了算的,也不是对方说了算,得鉴定机构说了才能算,不过么,我倒是恰巧知道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