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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章 爱情的抉择(1/1)

当然不容易,就她这个条件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找不到呢?

很快顾瑾也离开了,屋子里只剩下了我,不过和以前相比,我没有了寂寞一说,所以凡事都会有拨云见雾的一天,我的爱情是如此,我的事业也会如此。

我决定去离我家很近的一家酒吧坐坐,其实我是不太喜欢酒吧这种地方的,对于我来说它太闹腾了,它的喧嚣让我无法静下心来思考事情,印象中上次来酒吧这种地方还是毕业后那次,也是在那次我把秦佳睡了,我无法评判这件事是好还是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我不该喝那么多,至于和秦佳的事,只能说:爱情没有对错。至少我也真心爱过她,有这点就够了,所以评判不了这件事的对错。

我又想起了秦佳的话,从她的话中,我知道她当初选择离开背后肯定有不为人知的理由,也许在我的脑子里我相信她还是爱着我的,所以她的理由应该不是坏事,算了,做这些揣测都没意义,但我的确很好奇这个所谓的理由,这个理由仿佛成为了我的心结,如果不解决这个心结,我想:我和顾瑾是不会在一起的。我希望我的爱情能是纯粹的,所以我不希望看到和顾瑾在一起后还在揣测秦佳当初离开的理由这样一个场面,这对谁都不公平,对顾瑾是如此,对秦佳也是,如果我保持随便的态度,这是对顾瑾的不尊重,也不配谈纯粹这个词了,而我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人,我需要一切都是完美的,所以我希望把那件事彻底摸透,把我身上所有的破事解决,这样我才能心无旁骛的和顾瑾在一起,这是最好的结果,不管对于谁来说都是,也许这个理由能让我的天平偏向秦佳,那样我一定会坦然接受,我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吊着顾瑾,在我看来,顾瑾是绝对完美的一个女人,这完美不止于她的美貌,她的感情史应该也是空白的,她那样一个人,很难想象会有一个男的能够配得上她。所以我很不愿让她被我毁了,我不想她才第一段恋爱就对爱情死了心,就对爱情没有了憧憬,我不能为了想和她在一起,去做这种事,这太自私了。有点我和她很像的,就是我们都希望能得到一份纯粹的爱情。

……

我已经陆陆续续喝了好几瓶酒了,也许是我酒量还不错的原因,现在居然没一点眩晕的感觉,喝了酒之后,再看看酒吧,已经觉得它没那么不好了,酒也不再只有“喝酒误事”四个字的评语了,酒精能麻痹一切,麻痹你的神经,所以它当然能麻痹你的痛觉,所以你能在酒吧看到很多买醉的人。可笑的刚才还在说着酒吧不好,觉得它太闹腾,一切都是相对的,在酒吧这个地方,是没有主角了,有的人是为了来寻欢作乐,有的是为了来找女人,还有的是为了排泄痛苦,甚至还有闲的没事的来酒吧,酒吧这个地方好像能容纳一切,它能装下不同目的来酒吧的人,能装下欢乐,能装下孤独,也能装下无助和寂寞,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你在这里暗自神伤的时候,没有人会管你,甚至都没人会注意到你,在酒吧里的人,又有几个是有存在感的呢?与之成为鲜明对比的是你在路边大哭,一瞬间你会成为所有人的焦点,也会有很多人议论纷纷,所以凡事都有两面性,都是相对的,从这点上出发,我觉得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的很有意义,当然,我知道他的《相对论》和我说的说的相对不是一个东西,他那个太深奥了。

在我的添油加醋下,我想出了一段剧情:因为一个不为人知的目的让她选择了离开,一年后,她又回来了,一回来就要跟我复合,而我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美女总裁,命运的抉择究竟会让我选择另有隐情的前女友还是美到极致的女总裁。

我有些佩服我的脑洞了,所以我还是挺适合写作的,蛮有天赋的,别的不说,就我这个脑洞,一般人就比不上了,这段狗血的剧情让我越想越想笑,这不就是一本纯纯的都市爽文嘛。

其实我是一个酒量还不错的人,觉得喝的差不多了,我就准备离开了,一个人喝酒属实是没什么劲儿,路过广场又看到一群大妈在跳广场舞,我有点佩服这群大妈了,她们这精气神好的实在是有点太夸张了,别看我才二十多岁,但我肯定是没她们那体力。我有点好奇是不是所有的女性老了之后,都会跳广场舞,这并不是一个无聊的问题,相反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深意,因为能通过一件事情去揣摩一个人的心境,我不可避免的想到了秦佳,也许她真的会,在我和她在一起的一年里,知道了她是一个很会过日子的女人,毫无疑问,单从会过日子来说,秦佳比顾瑾更好。我又想到了顾瑾,她的心境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来,她跳广场舞的画面我也想象不出来,因为完全不符合她的形象,她可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我心中已经有了答案,等知晓秦佳当初离去的真相之后,我就会向顾瑾表白,到那个时候最好的结果就是我的事业能有起色,这样我在物质上能够接近顾瑾,我也满足了自己的虚荣感,就算没有起色,也无所谓了,我并不是一个一定要去纠结一件事的人,之所以要知晓得秦佳离去的真相,还是因为我那纯粹的爱情观,就像秦佳和我分手的时候还和我睡了一次,我想没什么分手能有我这次体面了,至少证明了她是没出轨的,她没背叛爱情,这点和我纯粹的爱情观倒是不谋而合。我没有宗教信仰,所以也没有所谓的处女情结,我压根儿就不在意这东西,我要的只是和我在一起的期间没有背叛,能够全心全意对待这份爱情,如此便够了。

回到家里,今天晚上就像撞了邪一样似的,楼下那家五金店一直噼里啪啦的响个不停,我越听越烦躁,这觉肯定是睡不着了,我顿时来了脾气,打开了客厅的窗户,朝楼下大声吼道:“喂,能不能小声一点,楼上可是居民区,你们大半夜不睡觉吗?”

楼下那家五金店可能是听到了我的抱怨,噼里啪啦的声音还变本加厉了起来,这下我是真没一点办法了,我们这一边,说是居民区,结果呢?敢在这个时候站出来的就只有我一个,我也理所应当成了“出头鸟”,“一群怂货”我暗骂一声。

楼下的扰民行动一直持续到了凌晨两点,我是拿着手机一分一秒的看着他们要持续到几点,才两点就不行了,看来这老板也不算多能熬嘛,本来我想收拾收拾就差不多睡觉,忽然我有了个想法——我想去看日出,陈易和罗茜熙在一起了,而且陈易工作也没着落,我可不能拉他和我一起疯,我刚准备给顾瑾发消息,却想起了她有多忙,昨天她又偷溜出去半天去钓鱼,今天肯定是要补回去的,而且现在是三点钟,这多多少少有点不太好意思打扰,最后,我敲定主意把电话给乔曦拨了过去,第一遍没接,我又拨了过去,还是没接,但我怎么可能会这么容易放弃,坚持不懈就是我的座右铭,我仍旧不死心的给乔曦拨了过去,这次乔曦终于接了电话,不过一接电话她就生气的吼道:“你大半夜是疯了吧,这可是凌晨两点,你是吃多了不消化吗?”

虽然被乔曦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不过我也没生气,犯不着啊。

“骂够了没,你要骂够了我就说事儿了。”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我们去看日出吧,去嵩山。”

乔曦没说话。

“你不会睡着了吧,喂。”我对着电话喊道。

“你喊魂儿呢,我这边在准备出门了,到时候一定要看看你今天是不是发烧了。”

“那我现在过来找你,我们再一起过去。”

“不用不用,我们售票处见。”乔曦推脱道。

我先是从房间里拿了一件厚外套,因为山上的气温是很低的,这就准备出门了,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我都没手机上打车,打算在路边随便拦一个就行了,最后结果就是我被狠狠宰了一笔,不过这也没办法,毕竟这可是大半夜。

我是一点半到达售票处的,我一眼就看到了乔曦,冲她招了招手,乔曦看见后,很快她就向我走了过来,不过她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把手放在了我脑门上,嘴里还说道:“真是怪了,这也没发烧啊,我还以为你脑子烧坏了呢。”

我没有理会乔曦的无聊玩笑,拉着她去买了门票,我和她购买了十九块九的门票和五块钱的保险之后,我和乔曦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到达了停车场,也就是到了这里,我们的夜爬才刚刚开始,我倒是跟个没事人一样,叉着腰看着乔曦,这个时候乔曦已经累的气喘吁吁,我不禁笑道:“你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吧,都还没开始呢。”

“切。”乔曦不屑的说道,缓了两口气又接着说道:“容本姑娘稍微休息片刻,就这点路那都不叫事儿。”

休息了几分钟之后,我和乔曦就踏上了路途,嵩山山上的路灯很少,所以一定要带好手电筒,还有一点就是卖的水特别贵,所以特别建议来爬嵩山的人在山下就买好水。

……

也不知道到底爬了多久,反正我是没估时间,不得不说,想爬上嵩山还是没那么容易,幸好我平时有晨跑的习惯,所以也没觉得有多累,我看见前面写着峻极宫,也就是说,我和乔曦差不多走了三分之一路程了,我回头看了看乔曦,其实我有点怕她吃不消。

“要不我们回去吧。”我向乔曦提议道。

我能看出乔曦完全就是一副逞强的样子,本以为她会接受我的提议,却不想她强硬的说道:“不,我一定要爬上去。”

“你都这个样子了,我们下次再来爬呗。”

乔曦很果断的摇了摇头,很明显她拒绝了我的提议,这个时候我有点后悔了,后悔不应该让她起来和我一起去看日出,对于我来说相比于她的身体,看日出根本不值一提,我真的很怕她吃不消,她又那么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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