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舔狗疫苗会失效吗(1/1)
显然,郑易明的私心是想把握最后时机认识一下她,但他自身的性格又阻碍了他这么做。
一直以来,郑易明对待感情问题,往往不理性。追求完美,甚至偏苛刻,他自己性情豪爽、感性冲动、奔放炙热,就以为别人也这样才是对等。
郑易明这个“毛病”,在经历了很多事情后才得以好转。
说到感情经历,郑易明不可谓不丰富。
在过去所有的感情交往中,他只有一次是主动的一方,而且刻骨铭心。那会儿还是高中时代,他奋不顾身、毫不顾忌的对一个人好,后来因为上大学异地,女方又极其理性,在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就跟他分了手,导致他颓废了许久。
从那以后,哪怕对再喜欢的女孩子,郑易明也没有太过主动,更不可能当“舔狗”,并不是他刻意约束,而是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悟出了一些道理。
就像是给自己注射了“舔狗疫苗”,今生便不再做舔狗。
不知道是因为他自身性格还是因为后期经历,郑易明有时思想极端,但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就是对的!最起码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是对的。
他常说:成熟,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达到绝对的成熟。
今年的你去看五年前的自己,依然会觉得不够成熟;八十岁时回看七十岁的自己,可能还会觉得那时的想法不太对、做法尚欠妥;只有年龄相仿、阅历相近的前提下,才会显出个体间成熟度的相对差异;但这并不能影响什么,每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会迸发出生命的精彩和热烈,管它成不成熟!
——事实上,不可能存在绝对成熟的人。每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奄奄一息,一站有一站的风景,一岁有一岁的体悟,只不过是,都走在不断成熟的路上罢了……
所以,在郑易明当前的认识里,对于男女感情,永远靠的是吸引而不是追求——你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对方身上有什么吸引你,不管是颜值、财力、权力,哪怕是腹肌、性格等等,总有一个点是吸引的。互生好感后的表白,是一种程序化的挑明,关键的基础还是互生好感;猛烈的追求是伟大的,但有时是无用的自我感动;有人通过追求,得到了感情,在相处前期很可能有一方是不对等的,但在接受后的交往中,这种不对等往往会越来越小,直至相对平衡;对于别人的示好和喜欢,应该从尊重的角度予以回应,要知道,被喜欢是别人看得起、更是一种幸运,所以信息及时回复、说话注意礼貌是应该有的样子;每个人都曾舔狗过,主动与被动是个轮回,体会过主动者的卑微和委屈,自然就会报以理解和尊重;有的人很喜欢对方,但没有安全感,恨不得监控起来,夸张点说,想把对方变成一个荷包,别在腰间……但事实是,这些压根阻止不了想离开的人终究会离开——约束、盯靠、穷追……这些在吸引力面前非常脆弱,获得及维系感情最靠谱的方式还是吸引,别无他法!
对于常常处在被动一方、经常被追求、被示好的女士,往往自发产生一种优越感,自认为她会迷倒众人,所有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里,大概率会不自然地表现出一种骄傲。
但,这样的女人见到郑易明估计会头疼。因为他偏偏就非常讨厌女孩子带有这种骄傲,凡是带有这种骄傲的人,哪怕再好、他再想接近,也会嗤之以鼻。用他的话来讲:“谁惯她这臭毛病?!”
闷骚?倔强?也可能是他性格中极端和性情的地方吧,不太好改。
偏偏造化弄人,谁又能知道,接下来两年多,郑易明被眼前的她彻底改了。
正是因为这些固有思想。所以在开会期间,郑易明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异常热情,而是尽量不去直视她、更没有点她发言,殊不知这种回避其实已经是刻意为之了——
他,沦陷了。
直到会议自由交流的后半段,眼看时间差不多了,郑易明还是貌似无意地,轮流去请之前不认识、没有接触过的同事发发言。但他心里很清楚,接下来的几分钟,看似无意识的项庄舞剑,她便是沛公!
第一次直接对话就这样开始了,缘分还真的是妙不可言。三年后的他俩,还是否依然这么认为,又有谁知道呢?
“这位同事,你好像是在晚会上跳舞的吧?怎么称呼,和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吧,也请谈谈您的想法?”说这话的郑易明,胸有惊雷,面如平湖。
“郑主任、各位同事,大家好!我叫林诗漫,是厅所属单位芯片业务事业群的市场部经理,是今年半年工作会后才调整到岗的,同时也是单位的青年工作负责人,很高兴认识大家…”吧啦吧啦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三分钟的时间转瞬即逝。
可能是爱屋及乌作祟吧,郑易明觉得她的声音异常好听,透露着北方女孩的爽朗干练,她的发言很流畅很得体,语言谦逊、中肯且富有建设性,措辞圆润不刺耳……这有点让郑易明出乎意料,漂亮女孩子不是一般只发挥颜值长处吗?
令郑易明格外惊喜的是,开头打招呼她单独提了他的姓氏。然而,他俩之前并没有在任何场合认识过。
林诗漫发言结束,郑的第一判断是这位女士不简单。试想,本身一个女士能干市场部经理,就肯定有两把刷子,如此谦逊得体的发言在令他好感倍增的同时,更多了几分好奇,吸引着郑易明想去进一步探究: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17:00整,不早不晚,会议平稳结束,一切看似平静如常,殊不知郑易明已经高潮迭起。
会后,他提醒与会代表:单位食堂准备了晚餐,工作餐,大家自便。
当郑易明回到办公室,本想打开电脑,通过内部人力资源通讯录软件查一下林诗漫的基本情况,输入框打下“林诗曼”,确定后搜索,但并无结果词条。
“难道是哪个字不对?”郑易明心想到,算了,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此时电话响了:“郑主任,晚上没别的事吧,我们几个难得一见,刚约了一下,就不在食堂吃了,一会儿回酒店换衣服,晚上打算去海边撸串烧烤,我代表大家郑重邀请您啊,领导赏光吗?”电话那头,一人负责主说,其他人起哄着。
“老陈啊,你们去吧,我就不过去了,今天还有份材料要赶出来,开会一下午也没时间弄…”郑易明婉拒道。
他原本是不打算去的,凡是无关紧要、可有可无的饭局他一般都会推辞掉,所谓“饭局”,有的是饭、有的是局,每当他的大学舍友、老铁到来,郑易明总是喝到不省人事,经常是躺着被扶回去,但已经在这种公务和商务场合混了几年的他,早就见惯了觥筹交错间的利益交换,看透了称兄道弟时的各怀鬼胎,他甚是反感!除非是迫不得已的上级安排,他一般能躲就躲。更何况,明年厅里对所属各产业单位可能要进行组织架构大变革,这个时候未免有人探听消息,他不得不“小人之心”一下。
“郑主任,都自己人,聊会儿天,大家都喊着让您请客呢”听到这里,郑易明动摇了,他知道,尽管他“不想去”,但是他“应该去”。
老陈比郑易明大几岁,既然他提了不去老陈还再次邀请,显然不是简单的客气一下,若再推辞就显得有点摆谱了。其实郑易明的站位和认识都比较准确:大家分布在全国各地,聚一次实属不易,说白了在总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其实是靠他们的经营业绩在“供奉着”,他们各自单位的一把手,总部的人平时都称之为“封疆大吏”,今晚的封疆大吏们,也是被终极大“老板”约起来单聚去了;下午这边的活动郑易明是组织方,算是代表着“官方”,上级来电安排时,提到了让他全权组织好,若他们几个单独聚,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出点事也算没有组织好,而且提到让郑易明请客,他是很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