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叛逆少爷(1/1)
“少爷,咱们已经离家两年了,再不回去,老夫人可能都要疯了。”
青衫书童皱着眉头,忧心忡忡地说道。
连城璧趴在栏杆上,看着湖面野鸭子游来游去,不时发出嘎嘎的笑声,良久,他幽幽说道,“疯了?夫人本来就有些疯,我才跑出来的。”他侧过头看向小书童,问,“青石,你觉得夫人还不够疯吗?”
小书童青石脑海中浮现老夫人的样子,不由得一颤,不做声了。
连城璧这才笑了笑,弯起腰捡起一块小石子,运劲一扔,呼的一声飞了出去,砸入二十多丈外的芦苇之中,呼啦一声惊起一片飞鸟。
“唔,功夫倒是进步了不少。”
他暗自点头。
江湖世界,他都已经厌倦了,没想到再次穿越还是江湖世界,而且这还是低低低武的飞狐外传,他成了商宝震,剧情中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原主家世不错,父亲商剑鸣乃是山东大豪,建立了商家堡,以八卦刀八卦掌扬名江湖。
可惜这爹死的早,导致他这个儿子并没有学到八卦门的真本事。
至于死因,那就有些搞笑了。他是死于辽东大侠胡一刀之手,被人上门挑战,割了脑袋。
但事实上,这商剑鸣与胡一刀却是从没见过面,胡一刀之所以骑马六百公里杀到商家堡,完全是因为他在与金面佛苗人凤决斗过程中惺惺相惜,肝胆相照,所以,夜袭六百里杀商剑鸣完全是为苗人凤报仇。
好汉子好英雄!
至于商剑鸣与苗人凤的仇,则是在很多年前就结下了,那时候苗人凤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所以商剑鸣上门挑战,恰好他不在家,所以与其兄弟动上了手,结果就杀了其两个兄弟一个妹子,外加一个不会武功的弟妇。
江湖上上门挑战好勇斗狠,原是常事,学艺不精死在人家手里也没什么好说的,但这仇结下了,别人要报仇也得忍着了。苗人凤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为兄弟姐妹报仇自然成了他的一桩心事,只是,苗胡两家世仇在身,他担心未能与胡一刀大战一场就死在商剑鸣手里,所以一直未上山东报仇。
在与胡一刀决斗时,两人虽未过招,但已经互相钦佩,于是互相托付未尽事宜,其中苗人凤就说起兄弟大仇这件遗憾之事,只是连他都没想到,当晚,胡一刀就跑去山东,割了商剑鸣的脑袋了。
额.....
杀人者人恒杀之,想来就是这个道理了。
商剑鸣死了,他的老婆,也就是商宝震的妈就半疯了,一心想着为夫报仇,不仅自己苦练八卦刀,而逼着儿子商宝震也起早贪黑的练功,还在家里做了苗人凤和胡一刀的人型木偶,标注穴位,作为练功的靶子,整日除了练功还是练功,搞得人苦不堪言。
可她自己武功也就那样,教儿子又能教出啥水平。
所以,连城璧两年前一穿越过来,就直接开溜了,跟一个报仇报到疯魔的老婆子在一个屋檐下,那得憋屈死,日子都没法过了。
如今,已经是乾隆年间,大清统治之下,还算安稳。
乾隆令其私生子福康安为兵部尚书,同时也管理江湖事务,这福康安曾经为红花会所擒,对江湖人士十分忌惮,他广招武林人士,召开天下掌门人大会,意图分化江湖势力。
江湖上当然还有反清的势力,比如红花会,但也被赶到回疆,较少到中原行走了,而中原武林则是很多已经被朝廷收买,在朝廷当差,比如,八卦门的王剑英、王剑杰兄弟,其父亲王维扬打遍江北无敌手,但两个儿子却是做了福康安的侍卫。
在其他世界,甘做朝廷鹰犬都是被主角一刀一个货色,但这里,朝廷中竟然还有不少高手,能与江湖各英雄打个来回,不得不说,这世界的武功确实不咋地了。
“天花板低了,差距就小了。”
连城璧目光一闪。
其实他是不太理解武侠世界观,武功练到极致,虽不说是集天地伟力于一身,但像在射雕世界中,五绝级别的人在皇宫那也是随便出入,洪七公都在皇宫吃御膳房吃了几个月无人能发现, 这样的高手,杀个皇帝杀个大汗不是分分钟,偏偏就没人干这事。
难道是武功越高,心中越没有贪念吗?
心怀利器杀心自起,但看江湖上各种恩怨情仇,他觉得又不是如此。
“也许剧情就是这么安排,并无什么逻辑可言吧。”
他摇了摇头。
这两年他到处闲逛,从山东武定县出发,基本上在全国都走了一遍,从家里带的银子如今所剩不多,才又回到山东,在这大明湖畔停留了两天,想着要不要再跑回去拿点钱。
此时,正是秋季,昨晚刚下过一场雨,湖边的官道上落叶萧萧,行人并不多。
主仆二人已经逛了一圈,小书童也是武定县人氏,如今回到山东,自然是想回家看看,一副神不思蜀的样子,连城璧倒是还没拿定主意,报仇的事他是不想了,胡一刀在与苗人凤决斗中就已经死了,而苗人凤却根本没来商家堡,这仇也算不上。
况且,那老爹也是心狠手辣的角色,打打杀杀死在江湖人士手里也没什么好说的。
连城璧抬起头,看向路的尽头。
那里,尘土飞扬,吆喝之声传了过来。
“百胜!飞马!”
“百胜!飞马!”
“百胜!飞马!”
来者速度不慢,十余辆镖车很快引入眼帘,黑底金边的镖旗迎风招展,趁着这威武的呼喝之声,十分有声势。
飞马镖局!
连城璧看清了镖旗上的字样,眉头皱了皱。
这飞马镖局算是剧情前期的出现的势力之一了,总镖头马行空号称百胜神拳,在江湖上颇有面子,带着一个徒弟和女儿保镖三十万银子,经过武定县时遇到大雨,到商家堡避雨,发生了一系列故事。
连城璧定睛看去,最前面骑马而行的老头五十来岁,头发微白,想来就是百胜神拳马行空了,他身后两骑并行,左边男子约莫二十六七岁,神情粗豪,脸上坑坑洼洼,但精神健旺,英气勃勃,右边女子正是妙龄,身材窈窕,皮肤倒是不像江湖人士那样黑黝黝的,反而是晶莹剔透,白里透红,透着一股活泼的青春气息。
他们来的快,呼啸而过。
也许是连城璧的目光有些太直白,那姑娘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而她旁边的青年却是冷哼一声,似乎要动手,但被老头儿盯了一眼,忍住了,打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