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少女与厨子(1/1)
夕阳的余晖洒进少女的房间,照在那绝美的容颜。犹如曹植《洛神赋》中的形容:
“长发如云,面如凝脂,眼如点漆,不食人间烟火。”
如此佳境,少女却是愁眉苦脸,手握钢笔,在与《黄冈密卷》,《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持续交锋,最后一句“开饭了”让其在交战中败下阵来。
此少女就是刘薇。
自从上次林宇送她来家里之后,刘爸的心思就飘忽不定,一直拿着那本祖传菜谱研究。
不过说实话,最近的伙食太好了,什么清炖蟹粉狮子头,大煮干丝,三套鸭,每天都层出不穷,自己肚子上都多了两层肉。
都说微胖女孩最可爱嘛,也不知道林宇喜不喜欢ヾ(^▽^*)))。
“薇薇,快来吃饭了,菜冷了就不好了。”
刘爸的催促声传来。
刘薇也不磨叽,把书一关。
“拜拜了,您嘞。”
拐着个腿走出了房间,坐到了餐桌上。
夹起一块水晶肴肉就往嘴里放去。
“叮叮……叮叮……叮叮 ……叮叮。”
“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消息。”
“不会是我扣扣被盗了吧。”
吓得刘薇赶紧放下筷子打开手机扣扣。
“学姐,你知道这个男生是谁吗,能介绍给我认识吗?爱你!”
“薇薇,你们班这个男生好帅啊(⊙o⊙)。”
“这个男生能介绍给姐妹我吗,我感觉我已经深陷其中了。”
……
看着手机上已经刷屏的推荐信息,和满天飞的林宇照片,刘薇感觉嘴里的肉都不香了,筷子直接掉落在桌子上。
“完了,我男朋友好像被全校女生给喜欢了,怎么办,怎么办Σ(?д?|||)???”
“我都这么胖了,要是林宇不喜欢怎么办?”
“呜呜X﹏X。”
急得刘薇赶紧吃完嘴里的肉,跑回房去。
只要我吃的够快,就等于没吃。
从厨房搞完卫生出来的刘爸看着跑回去的刘薇和桌上的剩菜,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难道我调料放错了?”
“不应该啊,出锅之前我都尝过的呀。”
“这丫头口味变刁了?”
“算了算了,先研究菜谱要紧。”
如今企图重振男人家庭地位的刘爸全心全意都在身上的一手厨艺之上,对女儿的异样也没放在心上。
“女人,只会影响我挥舞锅铲的速度。”(T_T)
已经回到房间的刘薇听着手机不断的提示音,内心充满了烦躁和不安的情绪。
“不行,坏女人正在全力进攻我的男友,等星期一自己就回去,再不回去林宇可能就扛不住其他女人的进攻了。”
至于为什么不明天回去,自然是明天周末啦。
“我喜欢的男人就是我的。”
下定决心的刘薇再次趴到了桌子上与题目大军继续战斗。
“说好的考同一个大学,我可不是小狗。”
“陪伴才是最长久的深情。”
……
在篮球比赛闭幕后,林宇就骑着自己的哈雷摩托车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
“无聊啊。”
“肖贵还在和长江酒楼的人谈判,刘薇还在家里养病。”
“自己就像无家的孩子在街上无所事事(′-﹏-`;)。”
“都说宇宙的尽头是公务员,自己这也算是宇宙的尽头了吧。”
一阵飘飘的香气传来。
林宇的鼻子抽动着嗅了几下。
“好香啊。”
那双大眼睛就瞬间有了神采。
“烤鸭的味道,刘薇最喜欢吃了,那今晚自己就来个幽会少女窗。”ヾ(′?`。ヾ)
说做就做
林宇顺着香味就将车开到了小巷里一家名叫“周记烤鸭”的店面门口。
随着香味的愈发浓烈,林宇的哈喇子都快忍不住的流下来了。
赶忙将车停在门口就大步迈了进去。
“老板,这烤鸭太香啦,我在老远就闻着味啦。”
“这今天不给我打包一只,我睡觉都不安稳啊。”
“这位小哥客气了,不过我家的烤鸭都是经过果木炭火烤制,色泽红润,肉质肥而不腻,外脆里嫩,确实被许多人喜欢。”
一位长相极其圆润的胖子恭着双手从柜台里出来回应着林宇,顺便给坐好的林宇上了一碗茶。
“老板你这可不像本地人啊,这么好的手艺在外游荡可不常见。”
这位老板无论是服务还是手艺上来说,委屈在这么一个小店面里都是屈才了。
林宇也发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位本来满脸笑眯眯的胖老板脸色立马就皱在了一起,说不出愁容。
“实力还是干不过资本,更何况家里的厨艺只有我那个妹妹学来了,她太直了。”
“哈哈哈,老板幽默了。”
林宇也是尴尬的笑了笑,毕竟自己家也算是胖老板口里的那些有钱人,这不能变着法的骂自己的。
“屁股才是决定脑袋的关键。”
“哥,鸭子好了,端出去。”
一阵嘶哑狂野的声音从后厨传来。
给林宇直接吓了一哆嗦
要不是林宇已经知道后厨是胖老板的妹妹在忙活,估计都以为是个西北大漠的壮汉厨师了。
“还是自己的刘薇好,身娇体弱易推倒,声音甜美婴儿脸。”
等待了一会的林宇接过胖老板已经打包好的北京烤鸭。
里里外外都用泡沫盒子进行了保温,服务暖心没话说。
走的时候林宇还要来了胖老板的联系电话,毕竟自己以后可是要振兴长江酒楼的男人,这样的人才放过可惜了。
将手上的烤鸭挂在车把上,林宇开着哈雷摩托就朝刘薇家走去。
刘薇家小区门口的保安看着驶来的哈雷摩托,直接自觉的打开了电动门。露出一个职业性假笑。
凭什么自己作为一个小小的保安,五险一金,月薪八千,社保医疗不操心,每天不是睡觉就是玩手机。
靠的不就是这双察言观色的眼睛吗。
这一看就是一辆改装过得哈雷摩托,还是崭新的,价值起码百万以上。
反正自己得罪不起,那他就是我小区的业主。